我省将遴选3家科研众包平台以市场化方式运作,政府协同推进
来源:广东科技报作者:记者 叶青2016-05-13

  本报讯(记者 叶青)我省将从已经建成并正常运营、能面向科研需求提供众包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中,择优遴选3家左右“平台(试点)”和若干家“备选平台”。近日,省科技厅发布了《关于组织遴选2016年度省级科研众包平台(试点)和备选平台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,以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,充分利用“互联网+科研组织管理”模式提升科技创新治理水平,积极探索公共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新机制、新方法,努力打造“省级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”升级版。

  科研众包是当代科研活动的一种新方式,它通过互联网聚集广大科研人员的智慧,协作开展科学研究,共同解决科研难题,是实现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重要手段之一。同时,科研众包拓展了科研需求与创新资源的对接通道,发挥了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,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。

  科研众包平台的推出显示了我省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面再次先行。据了解,省内现有的科研众包平台是我省省级科研众包“平台(试点)”和“备选平台”的建设运营主体。平台建设必须突出科研主题,体现“众”和“包”的特点,能够提供专业、高效、精准的科技服务。平台以市场化方式运作,自担风险,自负盈亏。

  政府部门不具体参与科研众包“平台(试点)”和“备选平台”的日常经营管理,仅面向特定科技领域提供必要的政策引导、业务指导与资金资助,协同推进,共同打造水平较高、开放共享的科研服务平台。

  对于平台建设,政府部门将采取扶持方式助其发展。年内,省科技厅将尝试依托“平台(试点)”完成特定领域科技项目的组织管理,并视平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多种形式的政策和资金扶持,包括选择事前资助、后补助、创新券等多种方式;将项目择优纳入年度省级科技计划资助范围,并给予相应的财政资金补助;以及鼓励省财政设立的各政策性基金优先投资依托“平台(试点)”组织开展的科研众包项目,如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基金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等。

  对于入选的省级科研众包“平台(试点)”和“备选平台”,省科技厅将定期组织考核评估,并视考评情况进行动态调整。此外,政府各类扶持资源的投入,也会根据考核评结果实时动态调整。

  申报对象须为依法在广东省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众包平台运营机构。申报条件分为平台成立及运营时间未满一年和满一年及以上的,后者还需满足已成功对接科研领域众包业务30项(含30项)以上的条件。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到6月3日。